2018年9月30日 星期日

雜文|〈人類演化的致命缺陷〉

其一、相較於整個物種的未來與存續,我們更傾向去拯救自己的親人,不論代價。

其二、即便不含對等實際價值,乃至個體生存依據;我們都會因痛失摯愛而倍受折磨,更因此失魂落魄……

2 則留言:

  1. 第一個問題應該要先驗證拯救至親這個行為是否會造成基因頻率的改變、基因多樣性的改變,甚至做了這樣的行為搞不好更能保存基因的多樣性(保留了重要子代把fitness傳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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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是的,我十分認同您的看法,人類乃至於廣義育兒生物的護幼行為,確實是生命編碼的暗藏動機。但若先不論為了傳遞個人基因的本能,或需要統計的、基因頻率與多樣性的改變,之所以命題為「人類演化的致命缺陷」,乃因科技與文明的進步,未來的世界開始往少數人(或說少數人手上握有的力量)能決定物種存亡的趨向發展;然而,我們的天性在這種情況下反而是會間接致我族於死地的。
    試想之,情境下若僅能擇一而救,那是讓自己摯愛的少數家人免於死劫,還是外頭那一群、或未來可能在某處開枝散葉,陌生而不相關的同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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